我妹陕西人,妹夫福建人,有一子12岁,因家暴和性格原因,想离婚,两口子用结婚证贷了7万块钱男方用来做生意,现在想起诉离婚,这算共同债务吗?孩子不想跟着父亲,可以把孩子判给母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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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两口子用结婚证贷款,贷了7万元并且用于家庭共同经营,那债务应视为共同债务。孩子10周岁以上要征求小孩意见,如果孩子愿意跟你妹妹生活,可以让孩子出具一份愿意随母亲生活的意见,递交给法庭,并且在离婚之时让孩子到法官那里做一下询问笔录,只要孩子愿意跟你妹妹生活,一般会判给你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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