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姐妹三个,父母都七十多岁,想在有生之年,解决后事,父母想财产给一女,生老病死都有一女赡养,其二女只管轮流陪护,不成担认和费用。请问在法律上是否可以

2019-10-06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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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6 07: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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