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返租的公寓,说首付百分之十,5年的租金顶百分之二十,贷款百分之七十,资料都提交给了银行,公证费也交了,但是现在开发商说必须首付百分之五十银行才给贷款,让我补交百分之二十的首付,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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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要看你合同怎么签订的,如果合同约定了,这种情况应该有规避政策取嫌疑,确实是因为合同的重大变更,银行的贷款也无法批下来,这种情况下是你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不属于双方的违约,可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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