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律师:我在公司干了13年,11月30日公司主管领导忽然给我通知让我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说公司没有业务需要裁员,我要求按劳动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而公司明确表示没有补偿。12月1日公司领导又通知说你可以不办理离职手续,调职降薪让我到公司干保安,如果不想干就是自动离职没有劳动补偿,这个情况我该怎么办?谢谢!
回答数:807
您好,用人单位想要主动辞退员工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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