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天收到律师函,我已离职几年了,公司说因为10月1号发放福利发错,发了400块钱打到我的账户上,说3日内叫我打还那400块钱公司账户里,如果没还就要去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还要我承担诉讼费用,我可以不理会吗,这个属于他们公司的过失,干什么要我去浪费时间浪费精力去搞这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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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将款项错误汇入您的账户,您若不退还在法律上构成不当得利,公司有权利要求您返还。 建议直接退还即可,避免再次承担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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