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1年多,没办酒席。有一个儿子,现在1周岁多。男方几乎不给女方生活费,男方自己向银行亲戚,信用卡借的钱已经15万左右。夫妻感情全无,男方欠下的债,离婚后要共同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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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样,你可以以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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