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和现在的男朋友一直没有结婚,在09年买了一套房子,就因为我那时候差四万块钱,他出了四万块,就加了他的名字,户主是我的名字,当时说好的这个房子是拿我前夫的房子买的房子以后是留给我女儿的,他的房子以后就留给他儿子的,现在我们关系不好了,房子也涨价了,他要分走房子的一半钱!你说这样合理吗?

2019-11-20 12:1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00'39''
00'39''
2019-11-20 12:23:3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6086今日律师解答 45137

相关推荐
劳动法在线咨询?请问特殊病请假劳动法冇相关规定吗? 1回答
微粒贷欠了1800元,逾期一年,会被起诉吗 1回答
给工地干活工包多了犯法吗 1回答
我主动认得全责不签赔偿协议 1回答
鑫源证券交易所合法吗 1回答
如果信用社普惠金融款还不起该怎么办 1回答
你好!我想问问家庭暴力怎么解决 1回答
我于2016年初在三明市宁化县水茜村为农村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务工至今工资要不到,几次到宁化县劳动局,住建局反应无果,我该怎么办? 1回答
求支招遭遇赖子车辆剐蹭交警认定责任后对方仍拒不理赔该怎么办呢发怒 1回答
房子不住要交电梯费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