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农村的,在10年前我将我家的老房子卖掉了。私下协议将房子卖掉了,没有过户。其中还有1.7亩的自留地转给买方种了。现在农村政策变了,这个自留地可以拿钱了。我想请问一下这个钱应该有谁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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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全国30多个土地流转试点,在其他地方,将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出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般是有效的。所以要看你把房子卖给谁了,结果完全不同。合同有效,房子就不是你的了,合同无效,可以主张返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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