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万达看了一个店铺交了意向金,只有一个意向金收据,没有任何合同,现在不想做这个店铺了,意向金能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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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双方虽约定的是“意向金”,但同时又约定:给付意向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意向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意向金的,则根据担保法解释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实际是具有定金的性质,给付意向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无权要求返还。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则该意向金不具有定金性质,给付方可以要求退还。 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你这个只交了意向金,没有签合同的一般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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