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今年54岁,做的是护林员的工作,巡护是他的本职工作,在完成本职工作后,接到领导的电话,留下陪同其他领导一起进行量山,量完山后,便独自一人骑摩托车回护林点,在途中发生车祸,致我父亲肩胛骨骨折,尺骨骨折,肋骨3-7肋骨骨折,创伤性湿肺,公司以不是开公车为由,拒绝报工伤,前提是公司没有给护林员配备公车,全是自己骑自己的摩托车上下班,请问这样是合法的吗?走法律途径的话会取胜吗? 注:我父亲的摩托车2018年12月5日到报废期,去年审时不给年审,这个影响报工伤吗?期盼回复,谢谢
2018-10-27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