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5认识的男方,2007年生了大女儿,2013年拿的结婚证,2015年生了二女儿,生了二女儿之后,他就出去打工,2016年小女儿生病,因他家的条件限制我带女儿来陕西娘家看病,病好了我就住在我妈家,他对我们的开支不管,问他要钱时偶尔给个500块,两年内不超过5000块钱,今年连孩子的学费都不愿出,我决定离婚,跟他说他也同意,我可以争取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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