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2017年浦发银行向我推销万用金,我借了12.2万元,分36期,还了有17期7.8万元,现在已经逾期3个月,竟然还有100428.67元,没有还。这个利息是不是法律规定银行的正常利息? 还有就是他们在没经过我的允许给我家人亲戚朋友打电话了,说我欠钱不还,我并没有不还,而是现在遇到困难确实负担不起每月4600元的还款,但是我每月都有尽我最大的能力往里面还千八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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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跟贷方讲清楚自己的情况,如果他们威胁你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可以报警。利息超过24%得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不用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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