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部落dittolane 您好。我的问题是:1,省辖市人大 常委会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供水条例》,《条例》不会违法吧?2,《条例》规定,“(一)注册水表在建筑物外的,注册水表以下供水设施由业主负责管理、维护;(二)注册水表在建筑物内的,建筑物外墙皮1.5米内供水设施由业主共同管理维护。”五楼单独使用的水管在二楼毛坯房屋内通过,二楼有管理义务吗?毛坯房没法发现漏水隐患而没有提请注意属于过错吗?3,在省辖市辖区内的法官说,《条例》不是法律,不给予参照引用,法官说的对吗?
2018-08-27 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