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前两个月我雇佣了一个为年薪制的工人,但没有签合同只是口头协议。在干到五十多天的时候在接人过程中出了车祸,我全责。我的车只有强险,当时修车费用要花掉8000.强险只有2000.请问这个钱该不该我出?第二我当时请的是年薪制的工人,目前只是一味地培养,来以后几乎是没干什么活,结果出了车祸以后他不干了,那么这个工资我应该怎么去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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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方为您工作,对方在执行公司事务时出的事故,所以您需要对此负责。培养时的工作也是法定的工作期,您应依法发放劳动者的工资。
回答数:1479
您好,您开的车您需要承担,工资按照劳动合同发放,没有约定一般是平均到实际天数计算,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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