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本人是西安华东数码城的商户,房租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我已于12月10日将2020年房租已预交给商城,但未签署租赁合同。因商场内部规划直接影响到本人的经营,在多次与商场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我们决定不再续租,想要回预付的租金,商场收取租金时给我方开具了收据,收据内容是预收款,并未签合同,且与商场协商沟通我们也有录音,因本人对这方面没有经验,故麻烦律师帮帮我!特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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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没有确定租赁期限的话,属于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退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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