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双方在领证之后,男方父母给女方银行转账78000元,其中4万用于两人结婚用,钱在女方账户上,结婚一年4个月,现在用完。剩余38000元通过女方账户转账到女方父母账户上,这38000元,有31119元是聘礼,还在女方父母账户上,剩余6000多用于结婚花费,已用完。请问离婚的话,女方需不需要将78000元全部归还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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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共同生活时间比较短,就聘礼退还部分。其他结婚花费的开支不需要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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