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大腿断了,手术接上了,因为总公司是台湾的,上海是代理公司,现在在台湾医院,医生叫回国修养,船东就写了一个连章都没有的手稿,稿上就是说费用他们全包,也会有赔偿,但是关于赔偿 方面除了稿上写了会有,其它只字未提,该如何保障自己权益,因为我父亲合同的基本工资比较低、基本都是靠补贴、奖金每个月才多些,合同按照人民币一个月基本工资只有一千到四千,所以怕回来打官司按照合同的工资赔,又要吃亏,请问该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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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什么原因受伤的。如果是工作原因受伤的,可以要求按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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