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借款10万.第一次还款5万(利息6000)(在借条上已写明)第二次还款2万(利息1666)(银行卡转帐有记录)第三次还款2万(利息4000)(现金有原告收条)但原告故意将第二次的还款没计入已还款中.原本本金只剩下1万元.但起诉状中是本金3万.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电话:1380795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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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银行流水的话你可以举证已经还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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