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做工,拖欠我们十几个人的工资,合同只给我们签一份留在公司了,合同上写的有工资月结,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十天,我们一分钱也没看到,请问我要追究工地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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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你咨询的问题属于劳动纠纷,根据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问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追要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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