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律师,请教个2个离婚财产的问题,我跟我老婆结婚11年,育有2个女儿,之前有房产一套,刚刚变卖123万,现在女方提出离婚要求分割财产,但涉及到一些家庭共同债务的问题,一是那套房产是我们结婚后我父母给钱付的首付,还有些是我们婚姻期间我们开店做生意时向我父母陆续借的多笔资金,这些借款都没有借条,只有当时我父母打款给我的银行回单,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现在跟我父亲补写这些借条并有银行回单做辅证能作为家庭共同债务在诉讼离婚是被法庭认可吗?第二个问题,房产卖掉后的资金都存在我银行卡上,我妻子在未经我同意知晓的情况下私自转出40万到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上是否属于恶意转移财产?如果挪用这笔资金是否属于侵权?
2018-10-27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