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劳动法在线咨询你好,我在一个工厂上班,然后生病请了三天半的假,老板就叫我不要做了,当时我让他结算工资,她说好的,等到第二月算工资的时候她就说我的工资不能算给我,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这样不发工资给我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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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就您反映的情况,单位拖欠您应该获得的工资是不合法的。您可以去劳动部门寻求帮助。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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