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家:您好!! 本人只是在外地打工的打工仔,法律知识匮乏,恳求您的帮助。 事情发生经过: 打仗事件大概是在一六年的五六月份,大概一年多后派出所才传唤我,也是在那时才知道对方有一女士诬陷我打了她,警察传唤我三次,每次都是陈述事件经过,第四次是让我交10000元的押金。(据说受伤女士早已报案,可能是派出认为该事件不足以立案,当时没有处理,后来该女士通过市民心网投诉派出所不作为,后来派出所才给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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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交押金,没有法律依据,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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