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由外资转为中外合资,中方控股,连锁烘焙行业,职位QC(品控),合同未变更,现在因公司需求需要我们下店铺去指定的一家店铺工作,薪资待遇不变,部门编制不变,请问有理由不执行吗?执行后有什么风险吗?有没有可能因工作内容发生变化而影响薪资及岗位津贴或者职位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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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不愿意,那么只能辞职。但是这个也是公司发展的需要。至于待遇方面一般是不能减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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