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男方是在国外认识的,他当初告诉我说他是离婚的,在国外追的我,今年一月份他回国了,我人还在国外,后来才知道他没离婚,我想问一下,这期间,他赠予的东西有权利要回吗,还有,当初买的房子,房产证不是我俩的名字,他发信息给我,说房子他不要了,以后他再想追回,这信息具不具备法律效应?赠予的东西能再要回吗?

2019-10-05 07:2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00'18''
00'18''
2019-10-05 08:29:2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761今日律师解答 51889

相关推荐
工伤左手十指近端骨折能评几级伤残 1回答
你好在么,我有事想咨询 1回答
我想让您看看一个合同,我又没有可能可以实现退款 1回答
我家孩子现在智力低下,后天又得过脑出血,去北京协和医院检查医生说先天发育有缺陷,在怀孕时做过检查,妇幼保健院没查出来,请问他们有责任吗,我可以起诉妇幼保健院吗 1回答
松原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 1回答
欠钱没还买车买车会不会让人家没收 1回答
妹妹老公生意破产,妹妹带个病子想离婚怎么办 1回答
怎样查询个人全部财产 1回答
两车在十路口相撞对方在打手机责任怎么划分 1回答
投诉物业找哪个部门。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