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父亲出车祸,最近给对方保险公司交涉理赔,保险员说百分之十五的医疗费因非医保用药不予报销,看了完整病例又说住院78天,有效报销42天,其余36天因只是在医院电疗,拿药吃,说是挂床,电疗是因为膝盖,肩膀处有积液,这36天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不予理赔,医疗费花费22605,保险公司理赔25000左右,里面包含修车费之类的,想咨询一下这报销合理吗,住院的时候检查脸部眼眶骨折,左胸肋巴6,7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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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肯定不合理,建议找律师帮你计算一下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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