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协议书上签的,给我两万块钱,这两万其实是欠我家里一万,欠我一万,但当时协议书上没标明,只是写给女方两万块钱到2019年12月20日之前还清,但到现在他一分没还我,然后还告诉我有也不可能给我,现在就是打电话个种拖就说现在没有钱,我想咨询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起诉的话我该在什么时间起诉最佳,最终这个钱我能要回来吗?我们这个协议是在离婚时再民政局写的
回答数:12773好评数:1871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6330 人今日律师解答 47581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