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租房子做生意,对方是小吃店,在交谈过程中,对方只跟我说了房租2万元,于是想租下来,对方要我先付订金,于是我支付宝扫码支付了2000元,没有任何字据,第二天得知需要转让费2万多,对方说我自己没听清,于是我不想租了,现在对方2000元也不愿退给我,这2000元我能要回来吗?没有任何口头约定事宜,只是向我要了订金,我就交了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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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租房合同,您有证据能证明支付给对方的款项是租房定金,是有可能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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