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2019年4月17日开庭在株洲中级法院,由离婚纠纷,我诉求法律女人合法权益,要我老公承担婚姻期间的医药费,后期的医药费我生活费,我现在重病在身,无依无靠,无资金来源,流浪街头,诉求律师帮我作主。然后撤诉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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