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当时在一家华为手机店分期的一个手机,当时是他们店员给我推荐的分期平台,当时明明是签了12期一共贷了2800元,当我还完这12期以后才发现变成18期,这样我就要多还1500多块钱,他们公司多次和我协商我要求看纸质合同,他们拒绝,没有说辞就换下一个业务员来烦你,还有各种威胁短信,骚扰我的家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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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借款金额,不得在给与之前进行预先扣除,按照实际到手的金额计算利息。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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