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4月11日入职,19年4月1日离职,18年10月补签劳动合同,劳动期限为17年7月11日至2021年7月11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走正常程序离职,是否能申请劳动仲裁补未签合同期间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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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想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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