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拘留不服,如期申请复议接到送达回证即如期起诉,但法院拒不立案不登记,于2014年7月3日到院交诉讼材料时告称:待2015年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立案。但是法院于2015年5月通知交费。故经原审判决维持公安拘留不服上诉,二审因亊实不清发回重审。且重审判决再次维持公安拘留,故再上诉二审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及《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一.撤销原审判决,二,驳回起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请问我能申请国家赔偿吗?我该怎么办?谢谢!联系电话13329460868
2018-12-23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