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司本月17号搬迁到康桥,有班车接送,我住在长宁区,太远不愿意去。部门领导要求我自己离职,公司目前为止都没发正式通知,请问自己离职和公司通知有区别吗?合同上写明工作地在上海,本市内公司按需变更办公地点,乙方服从工作安排,请问是否不愿去就没有补偿了?谢谢
回答数:929好评数:6
这种情况完全可以认同是公司变更了办公地点,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7490 人今日律师解答 49184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