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是孕妇,单位突然宣布集体解散,给了三个选择,第一,去其他接收我的单位,第二,去现在单位正在筹建中的单位,第三,另谋高就,我选择了接受我单位,请问这种情况,原来单位应不应该给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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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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