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部队一名三期士官,16年的时候老家土地确权把分给我的土地给弄没了,最近才知道,我想问的是在国家法律法规里我有没有这个土地,我家里人去生产队,乡政府反映情况人家说我的户口迁到部队了土地就没有了,我想知道他们这个说法有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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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集体土地,如果户口迁走,则该村宅基地、农用地以及涉及以后拆迁征地的补偿款,均无该人的分配额度。但是已经占用的宅基地,无法收回,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征地后,不补偿。所以,如果你的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你的耕地及使用权。如果你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你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你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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