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名电动车行业销售员,2019年3月18日入职一家电动车企从事电动车销售工作,从入职至今,该企业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并且由于本人业务能力较强,在没有正式签定劳动合同下,都是以个人行为思想为主导,擅自扣除销售人员业务提成。压缩开发市场范围。本人所开发的渠道,变向把我所大包市场切掉,直接应影到了个人利益。其中5月份工资企业在我们不认同也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扣除工资4330元,说是做为客服内场工资。4月工资为14000多,5月工资为33300多.6月工资10022还没发.单方协议说是7月15日发,但企业老板在我没有办理任何离职的手续,擅自把我从工作群,从及本人所辖负责的区域每次发货的报表群册退,本人感觉这是一种损害个人利益的行为。所以对于劳动法方面不是很熟悉。特请求援助。每个月的发货报表记录我都有,工资收款记录待银行打清单。
2019-07-02 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