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情况,我2003年进公司上班,2007年我22岁生了一胎,公司说我没有达到晚婚晚育年龄没有给我发放产假工资。2016年我生二胎,产假期间我的工资只按基本工资发放给我,每个月2200元,我请产假前的平均工资都是5500左右,我的两个胎儿都是政策内的。我到现在在职已经有15年了,发现公司这不合法的行为,我可以告公司解除合同并得到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吗?对我有没有损害?

2019-01-22 15:1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00'12''
00'12''
2019-01-22 16:03:59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1930今日律师解答 43577

相关推荐
拆迁的房子,房产证还没拿到,协议写的是我哥哥的名字,现在可以加我的名字么? 2回答
我和我对象离婚了。我想把孩子姓改成我的。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1回答
53岁九级伤残能赔好多钱 1回答
我们2018.11.5号离婚 刚户口落到大连 现在复婚会不会以为是假离婚 1回答
离婚时孩子放自己名下或放父亲名下有什么区别 1回答
我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我辞职了,用人单位也同意了,可是等我在附近找了工作,之前用人单位又拿出合同第四条警告我,不让我工作,我想问一下,这种霸王条款有法律效应吗?合同既然到期了,根据这个霸王条款,我三年之内不能找工作吗 1回答
我们这里搬厂,我们不去老板硬要我们去,还不发工资给我们回家。我们该怎么办? 1回答
海南瀚淼轩是骗人的吗? 1回答
离婚后可以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1回答
你好在吗,我和我的女儿挂靠我哥户口名下,现宅基地拆迁,按国家政策我分得了66平米的房子,在选房交补房款后,我的房子还是写的我哥的名字,得等到五年房本下来才能变更。五年以后他要是不承认这房子是我的那该怎么办?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