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8年7月购买一处房产,原销售承诺有一年物业费和三万车位抵用券,双方协商了价格并同意签署合同,但合同并未注明物业费和车位抵用券事项,9月和原销售确认,答复系统里都有记录让我们放心,等车位开始销售时再给我们(有微信聊天记录凭证),原销售离职新销售回复物业费和车位抵用券均没有,打电话给房产总公司投诉,给予答复物业费是有了,车位抵用券仍需和当地开发商核实,最后原销售给我回话没有,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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