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买卖合同欠货款案,2017年6月生效的,现在走到强制执行程序,有两个被执行人,前者付款期限2017年9月底,前者不能支付或不能完全支付,后者承担百分之五十欠款,付款期限2017年12月底。也立案了。原告要求法院执行两被告,可法院说现在不能执行后者,要等前者沒能支付或完全支付才可执行后者。我疑惑的是前者付款期限已过半年多,证明他没支付或完全支付啊。后者的付款期限也过了,为什么不执行后者,万一后者听到前者没执行能力或不能完全执行,后者转移财产怎么办在这期间后者是有执行能力的,想找个律师代理执行尽快收回欠款
2018-01-09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