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的时候签了劳务合同,从10月开始,发工资一直都是拖很久才发。11月-12月的工资一直拖欠不发,导致本人离职。现在老板直接电话拉黑我,微信删除。找到劳动局进行投诉,劳动局工作人员联系老板,老板直接说辞职手续未连接。但是,在辞职之后老板女儿要求我把该交接的东西送过去。现在以此拖欠工资不发。辞职之后问工资的事情,老板接通电话直接出口成脏骂人,说我毁坏公司名誉,完了之后就直接拉黑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能要到工资吗?能否索要赔偿?拖欠工资还导致我无法正常还信用卡,产生逾期记录以及逾期费用。
2017-12-29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