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6月份在之前的公司办理完离职手续,7月份公司的押金给我打卡退还后,我在12月去公司办理社保转移,公司财务以上季度工服费用未扣,不给办理社保转移,要求我补交工服费用,请问这个合法吗?
回答数:541
补交工服费,这是合理的,但是捆绑社保转移是不合法的。一码归一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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