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人单位违法,你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停止社保,你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
我2018年9月6日入职于一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任职总经理,10月份开始由公司帮我购买社保至2019年8月份,在9月份因公司单方面强行停止我社保购买,其中在2019年的4月底我本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了工伤,当时考虑问题不大就没申报工伤,在5月份申请休存假3天住院治疗,因病情康复不理想再通过微信续假约有10天,但在7月份的时老板因5月份休假申请不成立为由,至今天没有下发我7月8月份的工资
经大家协商我也同意既然合作不愉快就好来好去,但是他们以我所跟踪的客户帐款没回收到位为由不与我办理离职手续,自9月1日起我先安排休假停止一切工作,同时单方面停止了我的社保购买,这个安排我本人表示不接受,基于这个问题是否已构成了他们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我是否可以追索他对我进行补偿?
我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停止社保,那么我的社保需要自己先购买吗,不自行购买医保还生效吗
只要对方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就应当交纳社保,你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