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问题,妻子离家3年多,未与家人联系。现在为了小孩子的生活上学问题,我想与她结束婚姻关系。但是目前有几个问题实在找不到办法解决。目前两个小孩,大儿子有重疾(重型地中海贫血),每年医药费约5万左右。小儿子正常。妻子离家期间未给一分钱的生活费及医药费。我想知道,起诉的话,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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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生活费和医药费是妻子应当履行义务,抚养孩子是你们共同责任,因此生活费和医药费妻子应承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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