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有一条双方约定,乙方不经过甲方同意辞职,要支付违约金5000元,这一条合理嘛?合同里还有很多利于甲方的条件。但是我已经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报告了,老板明明看到了,现在冷处理,假装看不见,还找事情扣钱。一个月后到了,我能直接走,不用交违约金嘛。老板会不会不支付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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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违约金是违法的,你可以提前30天辞职后直接走人。不发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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