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与丈夫离婚,香坊区法院己经判了同意我们离婚,我与他是二婚,婚后生一子今年七岁,9月1号上小学一年级,法院判孩子归我,他每个月拿6百元生活费,我觉得这钱判得有点少,孩子根本就不够用,我要求法院重新判,还有我们俩有债务共有九万多可他不成认,只认6万5千元,法院判一人一半,等于他没给我还一分钱,这债务是我有病看病在我兄弟姐妹们那里借,一共有6万多,还有在他爸那里又借了3万多,其中包括给孩子做手术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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