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车贷的,客户到车行A买车算好的月供是1200,我把利息调高了实际月供1270,中间利息被我拿了。打款打在我朋友车行B,现在客户和车行A找到公司里去了。公司说叫我把钱退回去,不退的话就起诉打款的账户公司也就是车行B。请问这样的情况能起诉吗?注明:客户的合同上面写的贷款额和利息都是以我的为准的。签合同的时候都没有写上去 ,合同都是拿到公司公司的人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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