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标签印刷厂,市文化执法局来检查,说我们承印的某客户商标未验证登记,我们双方都是正规企业,手续齐全,客户也有提供商标证,营业执照,印刷合同导等。现场由于刚收拾办公室有些杂乱没有找到相关材料,临近中午文化局的人也不愿再等就走了。之后我们找到收存的相关资料,交给他们看过了。他们以现场未能提供为由要处罚我们一万二千元。我们有验证并保存相关手续,只是现场未及时找到,这样也要罚款一万二千元是否合法,有规定现场检查时必须在多长时间内拿出来吗?我们有守法经营,正常业务,开票交税,怎么能说我们没有呢。退一步讲,我们的工作有失误,但处罚与过错也太不对等了。我们没给任何人任何单位,没给国家没给政府造成钱的损失,凭啥罚这多钱
2018-05-10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