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 我们村土地卖了 赔偿款下来以后 先给村里60到70岁老人上了城乡养老保险,又给70以上老人以现金形式发放了105000,给25到60岁之间的百姓上了城职保险。剩下的25岁以下人口没有任何待遇(25岁以上人员安排完以后村委会在2016年12月8号贴了公告,通知村民们没有享受待遇的人们在2017年6月以前进行安排)到了17年6月分 没有享受待遇的村民去找村委会。村委会叫老百姓等着。说镇里没有审批下来这部分钱,老百姓一等就是两年多 期间村民们也找过几次,村委会答复就是上面不批。 在18年年底的时候,村民们找到了镇里 镇里给的答复是现在政策改了 这部分钱 不能给孩子们分了,要等孩子们长大以后参加工作了,单位给上保险 你们拿着保险单着来村委会报销,还是一年一报销。现在有很多才几岁的孩子。要等10几年到20年才可以参加工作。这样做村委会跟镇里合法吗?我们应该怎么办?
2019-02-27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