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校大学生寒假找了一份兼职,但是没签合同,临时有急事要走,他说我给店里造成了损失,扣了我五天的工资大概¥500 ,我总共做了半个月,也就¥1100 ,我想问我的工资可以依法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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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方的工资是需要您偿还;其次,对于您未告知,直接离开,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是需要进行赔偿,建议协商处理。对方不支付工资的,建议您向当地的劳动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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