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7年3月10日入职现在的公司的,当时的工作性质是做一休一天的,这个月月底我所工作的柜台要撤柜了,公司要把我调到别的店去上班,工作性质是做6休一天,由于工作性质和环境发生了变化!我实在上不了,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也到期快2个月了!今天突然要我去签合同,由于合同里的约定很多条例都是霸王条款!所以我没签!公司目前也不想给任何赔偿!我现在该怎么办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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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目前可以主张未签订合同的一个月工资。赔偿问题需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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