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2017年去世,生前是公司法人董事长总经理,于2010年分配了公司的激励股。今年10月公司向经侦大队举报说他侵占公司股权。2005年董事会签字决议由我父亲全权支配激励股。2010年股东决议签字我父亲可以拿到激励股的40%,另外两个副总分别拿30%。请问这种情况经侦会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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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父亲已经去世,主体不存在了,立案侦查不存在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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